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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审核之监督审核

来源:www.super-net.cn 作者:温州验厂网 发布时间:2007-06-05

监督审核

     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在通过认证机构的认证审核,获得体系注册后,必须确保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持续地符合SA8删社会责任标准、体系文件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持续有效地实现既定的社会责任目标(有可能是逐步提高的)。同时,由于各种原因公司有可能在某一时期发生体系、过程、产品或服务方面的重大变更。为了维持认证资格,公司必须对体系作出相应的调整以确保期持续的符合性、有效性,因此,作为认证机构应建立认证后对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审核的制度和程序。

    监督审核是认证机构向公司颁证后,在证书有效期内(一般为三年)对获证公司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核,旨在验证获证公司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是否持续符合SA00标准并有效运行,从而确认其能否继续持有和使用由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一、定期监督审核

     对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进行定期监督审核的频次和深度,应视公司社会责任因素的复杂性及社会责任影响程度等情况决定。两次定期监督审核之间的间隔通常为半年。

    定期监叔审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维持体系运作的有关要素:即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纠正和预防措施;

    2.工人、公众和利益相关者投诉;

    3.公司是否发生人员和组织结构调整;

    4.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是否发生变化;

    5.公司工作时间和工资福利制度是否发生变化;

    6.对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是否有违规情况;

    7.体系文件的变更以及这些变更涉及的区域和活动;

    8.监督审核一般采用抽样的方式进行;

    9。每次监督审核应涉及全部体系要求,每次监督审核对各要素审查的深度和广度各有侧重,尤其对上次审核遗留问题要进行审查。

    一般情况下,认证机构会在相关程序中要求认证审核或复评后就制订对该公司整个证书有效期内的监督审核计划,对每次监督抽查的区域或要素作出策划。

二、不定期监督审核

     审核获证后,公司管理体系如果出现重大变更,或获证公司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发生重大劳资纠纷事件,或受到公众的强烈投诉等情况时,认证公司会根据合约规定进行不定期监督审核。

    当获证公司发生下列特殊情况时,认证机构应制定不定期的监督审核计划:

    1.获证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更。如公司组织机构及职责发生了重大更改(比如进行股份制改造或进行业务流程重组),高级管理层发生重大人事变动,管理手册、程序等文件发生重大变更,或者人员、设备、关键工艺发生重大变更。

    为及时获得以上变更信息,认证机构应要求获证公司及时申报变更情况,以便对获证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特殊情况下的不定期监督审核可以采取临时单独进行的方式。如果时间接近的话,也可以与定期监督审核合并进行。

    2.当获证公司提出关于扩大原有认证范围的申请时,认证机构可以单独安排或结合监督审核安排扩大认证范围审核。扩大认证范围审核应包含文件评审,并至少对申请扩大的部分(要素、部门)会造成影响的全部要素和职能进行评审。

    3.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公众投诉时。当认证机构获知获证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发生严重事故,遭到公众投诉,发生重大劳资纠纷,或者遭到政府部门处罚等情况时,应派出未参加该公司初次审核及最近一次监督审核的审核员前往调查,若属实,则应作出证书是否维持的决定。

三、监督审核中发现问题的处置

   对监督审核中所发现的问题,视轻重程度一般有如下三种处置方式:

  1.认证暂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证机构可以暂停认证证书持有者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资格。

  (1)认证证书持有者未经认证机构批准,对获准认证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进行了重大更改,且该项更改影响到认证资格;

    (2)监督审核发现认证证书持有者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达不到规定要求,但严重程度尚不构成撤销认证资格;    ·

    (3)认证证书持有者对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不符合认证机构的规定;

    (4)认证证书持有者未按期交纳认证费用,且经指出后未予纠正;

    (5)发现其他违反认证规则的情况。

    认证暂停后,若认证证书持有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措施,满足规定的条件后,认证机构取消暂停。否则,认证机构可能撤销认证资格,收回认证证书。

    2.认证撤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证机构一般会撤销认证证书持有者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资格,收回认证证书:

    (1)暂停认证资格的通知发出后,认证证书持有者未按规定要求采取适当纠正行动;

    (2)监督审核发现认证证书持有者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存在严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

    (3)出现认证机构与认证证书持有者正式协议中特别规定的其他构成认证资格撤销的情况。

    被撤销认证资格的公司,一年后方可重新向同一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

    3.认证注销

    认证注销是认证机构注销认证证书持有者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资格,并收回认证证书。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注销认证:

    (1)由于认证规则发生变更,认证证书持有者不愿或不能确保符合新要求;

    (2)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时,认证证书持有者未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向认证机构提出重新认证申请;

    (3)认证证书持有者正式提出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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